据天津市消费者协会介绍,随着私人购车数量不断增长,有些消费者在商家的“购车一条龙”服务中遇到了许多麻烦。为此,天津市消协有关人士提醒,在购买汽车时一定要注意“一条龙服务”中的陷阱。
多收款。主要是指消费者在办理贷款购车手续时,经销商故意多收取款项,而且不向消费者提供银行的借贷合同,使消费者无法察觉。
不按约定标准办理贷款。比如消费者与经销商书面约定首付20%,剩余部分贷款,但经营者办理的贷款手续中却标明首付比例为18%。一旦消费者要求更改手续,经营者却能躲就躲,不予解决。
利用合同或协议欺骗消费者。一些消费者在订购汽车时明明在订单上注明了还款方式为“等额等息还款”,但消费者在银行打印的个人购车贷款明细上却为“本金递增,利息递减”的方式,实际上是经销商捣了鬼。
贷款买车时,经营者强制消费者到指定银行贷款或指定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收取高额手续费。
经销商在合同上伪造消费者签名,擅自更改车款总价及每月还款金额。
一些贷款公司在消费者办理手续时往往给予很多承诺,但实际无法办理。这时消费者要求其退还手续费并承担贷款利息损失时,贷款公司却赖着不予解决。
一些经销商口头承诺非天津市身份证也可办理贷款,事后却对此拒不承认,推脱是促销员的个人行为,使承诺无法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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