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公司重申,我们在全世界客户都会受到同等的标准服务
□本报记者许晖
本报7月21日刊发《状告奔驰引发的困惑》一文后,收到一份来自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有限公司的传真,“希望能主动与您直接沟通及解释一些重点”。
这份文件谈到,1999年梅赛德斯-奔驰汽车曾在中国有一次召回行动。“召回的车辆只限于1995年6月和1996年4月期间生产的梅赛德斯-奔驰汽车,此次召回的只是在这一期间生产的并配有某厂家生产的气囊的汽车。”据称,此次召回是由于由同一厂家生产的某些气囊模块的电子点火开关中聚集了大量湿气。在中国,没有任何此类事故的报道或投诉。
奔驰公司称:起初,我们认为这种问题只发生在炎热潮湿气候的国家。为此,第一批召回于1999年在中国、美国和日本进行。直到最近事实才显示:类似的问题在气候温和的国家也有可能发生。因此,目前正在其他国家做补充召回。
奔驰公司表示:我们相信经过1999年在中国的召回活动,不应有任何问题发生。1996年4月以后生产的汽车已经过技术改进,安装了配有集成金属片密封圈的点火引燃装置。经过这一技术改进,没有点火引燃装置的问题再发生过。
“1999年在中国召回的做法是负责任的并有效的。如果由于某种原因,拥有这一特定时期生产的梅赛斯-奔驰汽车的车主希望进一步了解这一事宜,欢迎他们直接垂询他们所在区域认可的梅赛德斯-奔驰汽车服务中心,他们一定会尽力帮助。”
记者向奔驰的特约维修点北京金冠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咨询,证实了此事。但是,就气囊质量问题与奔驰公司发生纠纷的两位消费者蔡壮钦和乌根祥都深感疑惑,他们多年来一直关注奔驰公司在国内的经营和服务状况,搜集了大量相关资料,并且多次与奔驰公司进行沟通,却从未听说有关此次召回的情况。
记者又与戴姆勒-克莱斯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有关人士取得联系。这位人士告诉记者,公司的组织结构早在1998年就进行了改组,有关奔驰汽车的事宜由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有限公司负责。她帮助联系了设在香港的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有限公司。记者得到的解释是:这次召回是由各区域的代理商根据购车资料通知车主,相关消息并未公开发布。
对于有关“消费歧视”的疑问,传真重申,“我们在全世界所有的尊贵客户,包括中国在内,都会受到同等的、没有任何例外的标准服务”。“蔡先生和乌先生案例绝对与1999年或目前召回事件无关。在这些案例中,我们通过组织专家详细调查并进行检测证明汽车绝对没有任何缺陷。我们已经提供与这些案例有关的技术证据证明汽车与所设计的一样,操纵正常。”
对此,蔡壮钦和乌根祥都认为,类似“绝对没有任何缺陷”的语言,反映了奔驰公司的自大。而此次在全球召回15万辆气囊存在质量问题的汽车,充分表明了即使最好的企业也可能有失误,即使最好的产品也可能存在不足。希望奔驰公司能放下架子,不要再以偏执的态度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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